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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气象局应对重污染天气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8来源:唐山市气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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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和《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19〕90号)文件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制定本预案。原唐气发〔2018〕35号文件停止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加强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

加强对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的监测,结合空气质量状况,及时预警即将发生的重污染气象条件。为启动和解除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撑,为控制大气污染提供决策依据。

(二)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技术研究,培养重污染天气预报专家团队

积极争取项目,引进先进的重污染天气预报技术,组织专家技术攻关,建立适合我市特点的预报预警方法及业务系统,加强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预警。

(三)加强部门合作和应急联动

加强与市环保部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实现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和气象观测数据的相互共享,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共同开发环境空气质量预警模式科研项目;完善建立会商制度;开展新标准下的空气质量预报及空气污染预警业务。

(四)开展人工影响重污染天气的试验,提高空气自净能力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开展针对重污染天气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和人工增雨作业,提高空气自净能力。

(五)加强科普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污染与天气条件的关系,为公众答疑解惑,引导公众科学防范雾霾等不利天气。

二、预警分级

根据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或者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环境气象中心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重污染天气分为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三、应急措施

(一)黄色以上预警响应措施

市环境气象中心加密对天气的监测,增加与河北省气象局和市环保指挥中心的会商频次。

(二)橙色、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同时符合人工增雨(雪)所需的天气条件和作业条件下,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三)应急响应解除后,市环境气象中心2日内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本次应急响应执行情况总结。

四、责任分工

(一)市环境气象中心负责分析预报天气发展趋势,与河北省气象局、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将天气变化趋势传送给市环保指挥中心,为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撑。

(二)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五、强化组织

(一)定期会商机制

市环境气象中心每天10:00制作未来7天污染物气象扩散条件预报、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和天气要素预报并发布给市环保指挥中心,定期派专人赴市环保指挥中心现场会商,每天安排人员不定时参加现场或电话会商。

(二)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与市环保部门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机制;实行大气污染物监测数据和气象观测数据的相互共享,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