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为:在邢台市政府网站发布《通告》
图2为:《邢台日报》第8版刊登《通告》
4月6日,《邢台日报》、邢台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刊登《邢台市气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和雷电防护装置使用单位夯实责任、互相配合做好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工作。
《通告》在明确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范围的基础上,强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禁止无资质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强调气象主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受理管辖范围内有关防雷安全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