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 | ||||||||
序号 | 主项名称 | 主项编码 | 子项名称 | 子项编码 | 设定依据 | 条线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1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00015400100Y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 000154001001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 气象 | 行政许可 | 市级 |
2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00015400100Y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000154001002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7年修订)第二十三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 气象 | 行政许可 | 市级 |
3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初审) | 000154004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属于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属于其他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应当事先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 气象 | 行政许可 | 省级、市级初审 | ||
4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000154005000 | 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 | 气象 | 行政许可 | 市级 | ||
5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000154006000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实施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气象主管机构。 | 气象 | 行政许可 | 市级 | ||
6 | 雷电灾害鉴定 | 130754001000 | 1.法律法规名称:《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依据文号: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条款号:第二十四条;2.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条款号:第三十六条; | 气象 | 行政确认 | 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