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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推动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气象成就

发布时间:2022-11-30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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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法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气象部门在党的领导下,奋力开创气象法治建设新局面,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普法力度加大,气象法治宣传成效显著,气象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这十年,中国气象局党组强化顶层设计,以立法为引领,气象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气象法治之网织密织牢。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2015年,《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出台;2016年,《气象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出台;2017年,《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印发。各级气象部门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形成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提出,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自2012年以来,中国气象局大力推进气象法规标准建设,目前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为主体,由3部行政法规、18部现行有效部门规章以及262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组成的气象法规体系,建立了由现行有效的203项气象国家标准、581项气象行业标准、858项气象地方标准和34项气象团体标准组成的气象标准体系,为依法规范气象活动、依法管理气象工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地方气象立法是气象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年来,地方气象立法的针对性和法规规章的适用性越来越强,立法领域不断拓宽,开门立法形成常态,立法质量越来越高,更好地满足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截至2022年8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市共制定出台120部气象地方性法规和142部地方政府规章,内容涉及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等。


    执法监管迈开新步伐

    这十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气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普遍提高。
    “放管服”改革是贯穿过去十年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十年来,中国气象局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部门职能转变,很大程度上为企业松了绑,为群众解了绊,为市场腾了位,也为廉政强了身,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
自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以来,气象部门取消4项、下放1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全面清理规范了1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取消1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5项行政法规的证明事项;涉及气象行政审批的4项证明事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在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时实行告知承诺制;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时,采取精简审批材料和全程网上办理等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进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十年来,气象行政执法的脚步越来越坚实。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全部实现审批事项进驻大厅(窗口)办理。2016年1月1日,中国气象局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家、省、市、县四级全部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一网通办”和证照、印章的电子化,线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9212件,全部“零超时”。同时,持续推进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与信息共享,提升“部省协办”服务能力。

依托中国气象局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省、市、县四级全部9项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和证照、印章的电子化。


    十年来,中国气象局建立健全一系列气象行政执法制度,形成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方式、多手段的行政监督检查机制,依法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不断强化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发布和传播、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力度。2012年以来,全国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50余万次。


2021年4月23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气象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雷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图/李亚丽


法治宣传取得新成效

    这十年,气象部门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气象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首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气象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依法规范气象活动、依法管理气象工作,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了全民气象法律意识。
    徒法不足以自行。十年来,各级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气象执法检查力度,让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以法治理念引领和保障气象事业发展。
    各级气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世界气象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和千乡万村气象科普行等活动为契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用活宣传阵地,推出法治气象系列图解、普法问答、一分钟普法视频等宣传产品14大类244种,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气象部门6个单位和9名个人荣获全国“六五”“七五”普法表彰。

在北京世园会世界气象组织“荣誉日”活动期间,气象部门将法治宣传与科普宣传相结合,向公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关于生态环境、气候资源、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开展气象普法知识问答活动 图/李晨
    同时,各级气象部门借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厚植法治文化土壤,使干部职工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作者:栾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