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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对第二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开展质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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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以下简称质量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冀气规〔2019〕2号)有关要求,省气象局决定自2020年10月起,由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对第二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甲级资质的13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1);

2.2018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乙级资质的54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2);

3.2020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1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单位(见附件3)。

二、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

考核范围为各检测机构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2019年度)》所列检测项目,考核内容为《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

三、考核方式

本次质量考核分为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2种方式。其中资料检查指从年度报告中随机抽取3个检测项目,对其全部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项目验证指从该3个检测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验证。

四、考核方法

按照《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表》逐项目进行评分。对存在一票否决项所列情况的,执行一票否决。

五、考核时间

2020年10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下旬。

六、考核组人员组成

本次质量考核共设3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设组长1名,成员2-3名。组长及考核组成员,分别从组长库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七、其他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不给基层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做好质量考核工作。

3.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0311-67108021。

          边   芳,联系电话:0311-67108853。

附件3:2020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1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单位.docx

附件1: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甲级资质的13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docx

附件2:2018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乙级资质的54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