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以下简称质量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冀气规〔2019〕2号)有关要求,省气象局决定自2020年10月起,由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对第二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开展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甲级资质的13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1);
2.2018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乙级资质的54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2);
3.2020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1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单位(见附件3)。
二、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
考核范围为各检测机构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2019年度)》所列检测项目,考核内容为《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
三、考核方式
本次质量考核分为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2种方式。其中资料检查指从年度报告中随机抽取3个检测项目,对其全部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项目验证指从该3个检测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验证。
四、考核方法
按照《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表》逐项目进行评分。对存在一票否决项所列情况的,执行一票否决。
五、考核时间
2020年10月下旬至2020年12月下旬。
六、考核组人员组成
本次质量考核共设3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设组长1名,成员2-3名。组长及考核组成员,分别从组长库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七、其他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不给基层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做好质量考核工作。
3.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0311-67108021。
边 芳,联系电话:0311-67108853。
附件3:2020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1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