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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河北开展业务进行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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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管理,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和《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冀气规〔2019〕1号)有关规定,现就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检测业务进行登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一)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登记,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登记)

(二)未设立分支机构,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二、登记所需材料

(一)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河北省开展业务登记表(见附件1);

(二)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河北省开展业务情况调查表(2020—2021年度)(见附件2);

(三)承诺书(见附件3,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资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河北省行政区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有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书或者能力评价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书或者能力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请登记时间和方式: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气象局。

(二)河北省气象局将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单位将统一公布在河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

(三)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78号;联系电话:0311-67108853。

附件1: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河北省开展业务登记申请表.doc

附件2: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在河北省开展业务情况调查表(2020—2021年度).doc

附件3:承诺书模板.doc


河北省气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