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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对接受河北省气象局监督管理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开展质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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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根据《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2022年度接受河北省气象局监督管理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开展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度接受河北省气象局监督管理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

三、考核方式

(一)资料检查

从各单位报送的月度业务清单中随机抽取5个项目进行检查。被考核单位需根据所抽取项目编号提供与之相对应的检测合同、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同时还需提供检测报告中所列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所使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记录和校准证书。

(二)现场验证

   拟于2023年2月下旬,组织被考核单位集中开展现场验证,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一)资料检查所涉及的资料,须全部提供原件,邮寄至河北省气象局。我局将安排专人集中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检查完毕后及时返还各单位。

(二)被考核单位2022年度未开展检测业务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2022年度未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证明。经审核无误后,在河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出现漏报、瞒报的,质量考核结论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三)根据资料检查情况,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不再进行现场验证。

(四)项目抽取和现场验证具体事宜,由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电话联系。

(五)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253号河北省气象局南院,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0311—67108021。


附件:2022年度接受河北省气象局监督管理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