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气象局雄安大气边界层重点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遴选,确定了实验室2023年度第一批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评审意见将发送至资助课题负责人邮箱,请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于11月1日前将《中国气象局雄安大气边界层重点开放实验室(培育)2023年开放课题任务书》(附件2)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任务书经实验室审核通过后,请于11月1日前将任务书PDF版(签字盖章)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肆份,签字盖章)报送实验室。课题申请相关纸质材料,请一并报送。
三、未按时间节点提交或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实验室将按照《中国气象局雄安新区大气边界层重点开放实验室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执行相关规定。
四、研究周期1年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2年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五、开放研究基金经费将于近期拨至各承担单位,请各承担单位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雄安大气边界层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进行管理。
六、第一批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同步在河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e.cma.gov.cn/)公布。
七、第二批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11月30日,开放研究基金申报指南详见河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e.cma.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19_5589683.html)。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802号雄县气象局
邮编:071800 电子邮箱:xaabll@cma.gov.cn
联 系 人:刘姝君 联系电话:19933758957
中国气象局雄安大气边界层重点开放实验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