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由河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的河北省地方标准《冬小麦种植气象服务规范》(DB13/T 2922—2018)(见附件)实施逾五年,为使该标准能够更好地满足防御气象灾害,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需要,根据《河北省气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对归口管理的河北省地方标准开展复审工作的规定》(冀气标函〔2020〕19号)第四条之规定,我处决定对该标准开展复审前调查。
欢迎各有关单位、专家在百忙之中对现行的标准文本予以审阅,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涉及或所了解的该标准下列情况书面告知我处:
一、发布以来的实施情况;
二、是否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
三、是否顺应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现状;
四、是否能够继续满足防御气象灾害,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需要;
五、是否存在需要修订或进一步完善的内容;
六、是否与现行其他相关标准协调;
七、是否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可以替代。
其他不尽事宜可随时与我处的有关人员联系。
联系人:河北省气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冯鹤
联系电话:0311-67108237
电子信箱:hebqxbwh@163.com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253号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冯鹤
邮政编码:050021
附件:河北省地方标准《冬小麦种植气象服务规范》(DB13T 2922—2018).pdf
河北省气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