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编:050021;联系电话:0311-67108802)。

一、概述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价格收费、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和气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局领导专题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重点工作。印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深化政务公开纳入各市气象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对公开情况进行了阶段性通报,督导各单位持续抓好公开工作。二是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印发了《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范围、内容、主体、渠道和实效;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涉及省气象局的任务,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处置信息等列入政务公开清单,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更新了《河北省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深入推进依法履职。三是公开内容持续丰富。全省气象部门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1条。其中,省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9条,通过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96条,公布规范性文件《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责任清单》2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95条。通过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解读公众热点和重大气象舆情19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

河北省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职能、法规标准、规划计划、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招标采购信息、重大项目执行情况、行政许可规定等。

(二)公开方式

1.互联网和新媒体。

2018年,省气象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河北天气”微信双号运行,粉丝18万,全年发布信息766条;“河北天气”微博(新浪、腾讯、人民)粉丝277万,全年发博数13076条;“河北天气”今日头条号粉丝8万,全年发布信息350条,发布微头条810条,在全国气象榜单中始终位列前十。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稳定运行,省级发布预警信息395次,发布预警短信3.8万条。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开设气象产品和气象科普专栏,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气候分析、农业气象等各类气象服务产品,普及气象科学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气象信息趋利避害作用。

2.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方式。

2018年,省气象局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主要负责人参加网络访谈1次,举办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14次,发布新闻通稿336篇,接待媒体采访230次。全省气象部门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3142篇,其中,在中国气象报发表文章316篇,中国气象局网站发表文章510篇,在省级主流媒体发表气象工作类文章40篇。电台直播连线气象节目达24档,日播出总时长达38分钟。每天制作电视气象节目25档,首播节目总时长60分钟,及时向公众传播重要天气预报,解读天气热点问题。     

3.舆情回应和政策解读。

2018年,省气象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参与网络访谈、开设科普栏目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回应社会关注。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文章3篇,转载中国气象局文章6篇,就《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责任清单》等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3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与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地震局联合举办“冀望风云 燕赵科普行”活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局长张晶做客长城网高端访谈“5•12”特别节目,详细解读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并与网友们就公众关注的气象灾害防御相关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在长城网首页开设科普栏目,以“智慧气象 点亮你的生活”和“气象防灾减灾 我们在行动”为主题,提供了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工作进展和各地活动等信息。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料移交省档案馆、图书馆情况。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向省档案馆、图书馆移交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共计8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2019年,河北省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网站建设和管理、深化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公开等方面重点推进,为公众防灾减灾、趋利避害提供有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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