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时限和内容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样本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邯郸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0-8133001

2020,邯郸市气象局全面贯彻落实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公信力。

(一)组织保障情况。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落实省气象局及市政府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开展和管理工作,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职权目录、办事流程、实施规划和推进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从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二)信息发布情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气象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我局全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按照有关要求设置政府信息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完善信息公开考核机制,主动、及时、定期公开政府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动公开主要形式信息数共计100余条,全年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我局在政务网站上提供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以及公布联系方式,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直接向我局提出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转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度邯郸市气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是0件。

(三)发布会情况。2020年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气候趋势预测和重要气象信息。主题分别为春运春节暨2019年气候特征、高考期间天气预测、2020年以来邯郸天气气候特征及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其中,2020929日,我局在邯郸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了以“2020年以来邯郸天气气候特征及国庆中秋假日天气预测”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获市委宣传部好评。

(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市气象局共开设微博账号1个、微信账号1个。目前,新媒体粉丝达37万。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栏、新闻媒体、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的档案资料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有效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确保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159.0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将认真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推进,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一是强化公开力度。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部门动态、政策性文件公开的较少,以后要加强部门动态内容公开的力度,强化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大决定等的解读。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举办1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各科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条例》、发布平台操作实务、依申请信息公开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落到实处,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对社会公众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何更加妥善地受理和办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四是进一步加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