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唐山市气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根据《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市气象局指定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目录(清单)。

2020年,唐山市气象局在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唐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唐山市气象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唐山市气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唐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及防雷安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唐山市气象局2020年度执行标准清单》《唐山市气象局 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唐山市气象局 中共唐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媒体机构做好气象信息传播工作的通知》;公布唐山气象信息官方发布渠道等。

为切实履行气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印发了《唐山市气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对8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事前事后公开的原则,在河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单位以及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公示。

按照唐山市“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政府信息类型纳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围绕“灾害事故”类信息主动公开每周气象预警信息共41条。通过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07条。

2020年,市气象局通过唐山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部门工作动态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300.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及宣传力度不够。

下一步,唐山市气象局将重点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正确、主动、及时的做好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知情权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