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沧州市气象局在河北省气象局和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021年年初,沧州市气象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日常中,利用局长研讨会、办公会等会议学习相关文件,提升理论修养。同时,明确1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

针对存在的信息公开时间延迟、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信息公开覆盖面窄等问题,我局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并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做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逐步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公众通过网络更多了解和使用信息,努力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泄密或信息不公开等情况的发生。

三是加强培训。2022年组织召开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