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包括全省气象部门,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省气象局政府网站(http://he.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编:050021;联系电话:0311-671080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北省气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民互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1.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省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内召开1次局务会、1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对全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气象法治建设专项考核指标中,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印发《河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统筹省市两级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并持续通过抓队伍建设,明确公开责任,固化工作职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

2.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河北省气象部门通过局政府网站公开年报、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决策信息等“五公开”各领域信息。围绕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地方政府系列政策措施以及重点民生实事等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充分利用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和各级气象微博、微信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积极转载上级信息,发挥气象矩阵效应。

3.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的基础上,统一了省市两级局长信箱、公众留言、依申请公开的入口,加强与各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密切沟通,实现了省市两级在线办理的流程贯通,在回应公众关切特别是化解矛盾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3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4




1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9

4




1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河北省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不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调,解读力度比较薄弱,解读趣味性、互动性、易读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还需进一步规范,媒体阵地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2022年,河北省气象部门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