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河北省气象局机关,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编:050021;联系电话:0311-671080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北省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入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中国气象局、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更加深化。2022年,省气象局通过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0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强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公开《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落实升放气球安全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二是积极策划加强新闻发布。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围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3.23世界气象日活动、汛期气候预测、国庆黄金周天气形势进行发布解读全年积极策划系列宣传9次,克服疫情影响,通过视频方式邀请10余家中央媒体记者“走基层”1次,在中央媒体刊稿35篇,有力宣传河北气象工作。三是深化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印发《河北省气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在制定《河北省升放气球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河北省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落实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工作清单》《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修订《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质量考核办法》过程中,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2.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省气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要求,畅通在线、信函、当面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和满足公众个性化需求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2022,省气象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答复公众留言72件,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

3.公开平台平稳发展充分利用河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河北天气”微博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要求积极转载上级信息,发挥气象矩阵效应。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建立了日常读网检查机制,及时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更新提醒和纠错提醒,在2022年中国气象局办公室抽查中合格率达100%

4.组织监督进一步强化。省气象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气象法治建设专项考核指标中,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邀请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河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是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意识还需更加主动二是常态化的检查督导机制还需完善,三是政策宣传解读主动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河北省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中国气象局、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