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时限和内容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样本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2062545

2022,承德市气象局全面贯彻落实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气象主管机构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的公信力。

(一)制度建设

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依据《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发〔2019123号)和《河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冀气办发〔202187号),印发了《承德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公开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从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上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实施。

(二)主动公开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气象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我局全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我局在河北省气象局网站、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8条。全年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教育及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承德市气象局将重点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正确、主动、及时的做好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知情权得到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