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由廊坊市气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廊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廊坊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廊坊市气象局部门网站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廊坊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32号;联系电话:0316-20369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廊坊市气象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努力深化公开内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截至2023年底,廊坊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廊坊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突出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廊坊市气象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廊坊市气象局在廊坊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更新信息60条,在廊坊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更新信息184条,包括图片新闻60条、工作动态83条、通知公告9条、行政执法事前公示19条和事后公示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廊坊市气象局未接到和受理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模式。同时,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职责落实到人。强化保密认识。根据《条例》要求,廊坊市气象局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则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为使气象局的相关政策能够更广阔、更多元、更深入地被群众了解获取,廊坊市气象局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和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法规、调研与决策、预算决算、政策解读等工作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前,由分管领导确认后,由专人在内网和外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廊坊市气象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廊坊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廊坊市气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气象局的要求,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宣传培训上下功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