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与减灾处

一、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及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气象服务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的管理、指导;组织供给和管理公众气象服务、决策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并推进均等化;负责气象灾害预评估和服务效益评估等工作;负责各类气象信息传播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领导

郭艳岭    处长、一级调研员

范增禄    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闫 峰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0311-6710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