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气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新区规划建设的要求。(二)负责全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区气象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活动。(四)负责全区气象设施、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和气象设备计量检查。(五)负责全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开展气候资源探测、调查、区划和评估论证等工作。(六)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为政府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城市安全等有关的专业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七)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八)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领导

董占强    党组书记、局长

俞海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海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飞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花家嘉    副局长

三、所属机构

综合管理科、业务科技科、雄安新区气象台、雄安新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雄安新区气象服务中心、安新县气象局、容城县气象局、雄县气象局

四、联系电话

  0312-874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