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对遵化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违法施放气球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3
被处罚单位(人):遵化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1700794200T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唐)气罚[2018]1号
违法事实:2018年4月28日,遵化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在唐山市百货大楼广场施放气球,未按照《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第8条、第13条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批。
处罚依据:《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第28条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处罚。
你(单位)如对以上行政处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河北省气象局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起诉。
唐山市气象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