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廊坊市安通油气销售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9

行政处罚相对人:廊坊市安通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东京加油加气站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2月14日完工,2021年4月份投产,现处于试营业期间,未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许可。
处罚依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处伍万元罚款 。

处罚时间:2021年7月2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廊)气罚[2021] 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