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气象局对承德市双滦鑫天源乙炔气体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1

行政处罚相对人:承德市双滦鑫天源乙炔气体工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承德市双滦鑫天源乙炔气体工贸有限公司防雷装置年度检测不合格,未按责令整改期限完成整改。

处罚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

处罚时间:2021年11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承)气罚〔2021〕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