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气象局关于开展升放气球“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1

为更好地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落实气象行政监管执法责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升放气球“双随机”抽查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方式
    根据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双随机办〔2019〕2号)要求,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主城区内的升放气球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施放气球;
    2.是否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施放气球;
    3.是否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
    4.是否未及时报告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5.是否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气球;
    6.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
    7.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
    8.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活动许可;
    9.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许可文件;
    10.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
    11.是否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12.是否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
    13.施放气球过程中是否未指定专人值守;
    14.是否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相关证照、文书、档案、资料等。
    (三)到有关场所现场查看或检验。
    四、检查时间和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认真研究检查方案,提前对检查内容和方式进行细化,准备好宣传资料、调研表格、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等等。
    (二)检查中要认真分析监管弱点和漏洞,有针对性的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一式两份(包括:被检查单位、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由检查人员签字后交市局办公室备案。
    (三)检查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人员自行安排。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要对整个检查活动进行归纳总结,写出综合性的工作报告(包括:对检查单位的情况分析、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有效的经验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由检查人员签字,于4月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石家庄市气象局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升放气球“双随机”抽查单位和检查人员

序号重点抽查单位检查人员
1河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刘春梅

高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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