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提交2018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1号令)有关规定,现就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报送2018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二、报告内容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中国气象局网上行政审批大厅,通过各单位账户(申报时自行注册的账户和密码)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2018年度报告。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按时、如实填报。河北省气象局将在质量考核和随机抽查等工作中,对各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核实。逾期未报送或者未如实填报年度报告的,河北省气象局将推送有关情况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者“信用中国”等国家信用系统。
河北省气象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