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雷安全生产督查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气象局,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雄安新区气象局筹备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气办发〔2019〕32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气象部门2019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冀气办发〔2019〕16号),省气象局决定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开展防雷安全生产督查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雷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要求,对各市气象主管机构和雄安新区气象局筹备处开展防雷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一)主要内容
1.防雷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当地政府对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情况;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气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冀气党函〔2018〕8号),以及《河北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责任清单》等3个责任清单工作情况;防雷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内设机构、责任分工、责任体系建立情况;防雷安全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气象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有关文件等)。
2.2018年以来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履行防雷行政许可工作情况、财政保障工作情况;补充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情况;与重点单位签订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违法案件执法处罚情况;对本地区防雷检测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情况。
3.优化防雷安全服务工作情况。开展雷电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服务情况;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情况;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防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雷电灾害统计报送情况;雷电灾害科普宣传方面工作情况;加强防雷安全监管与优化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方式
对承德、廊坊、保定市气象主管机构和雄安新区气象局筹备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其余设区市气象主管机构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由相关气象主管机构进行总结,7月底前向省局法规处报送书面检查材料。
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随机抽查事项
(一)抽查地区和单位
根据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随机抽查三年覆盖全部设区市的原则,今年启动新一轮随机抽查,确定抽查地区为承德、廊坊、保定和雄安新区。抽取出的抽查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抽查内容
此次活动包括检查各单位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抽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依法委托具有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本单位防雷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按规定履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程序。
2.安全培训和档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年度防雷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是否建立有关防雷文件、设计安装工程图纸、检测报告、隐患整改意见、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以及维护记录等档案管理。
(三)抽查方式
按照《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 400),赴抽查单位实地开展检查活动。
三、抽查组成员及分工
抽查共分2个小组,每组由1名组长、1名执法人员和1名防雷技术人员组成。承德、廊坊、保定市气象局和雄安新区气象局筹备处请各选派1名具有执法资格,防雷技术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防雷技术人员协助进行防雷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安排。
(一)第一组
组 长:梁 钰 政策法规处处长
成 员:苏运涛 河北省气象局执法总队
技术人员:李小龙 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
检查地区:承德、廊坊
联 系 人:苏运涛 联系电话:13603114945
(二)第二组
组 长: 何 军 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成 员: 赵 帅 政策法规处
技术人员:孟震宝 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
检查地区:保定、雄安新区
联 系 人:赵 帅 联系电话:18632132083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防雷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暨防雷安全随机抽查工作,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按时报送检查材料。请承德、廊坊、保定市气象局和雄安新区气象局筹备处做好检查准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简化程序,转变作风,务实高效,不给基层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
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附件:河北省气象局2019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随机抽查单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