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开展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双随机检查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30

各县、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遏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挂靠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根据《法规司关于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气法函〔2020〕26号)和》《河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

开展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的通知》(冀气法函〔2020〕11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检查活动

一、工作内容

各县、市气象局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进行随机检查,严肃查处资质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检查整顿,推动建立资质挂靠行为预防、查处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气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顿的重要意义,精

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检查顺利开展。

(二)本次随机抽查对象

气球资质单位。

(三)随机抽查的内容

是否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随机抽查方式

不定向抽查方式: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其中对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实行定向检查。

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

五、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气象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沧州市气象局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