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市区范围加油站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2

按照《2020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决定对市区范围内加油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联合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

综合考虑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执法成本,此次联合抽查在双桥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开展。抽查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通过河北省经济户籍系统查询到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主体621户做为此次抽查的对象库。

(二)抽查比例

此次抽查按照总数的1%比例随机抽取。

二、联合抽查内容

按照《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检查方法,对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

三、联合抽查时间

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20日结束。

四、联合抽查组织实施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配合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检定加油机的准确度

市应急管理局:对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和现场安全条件实施检查。

市气象局:对气象灾害防御和雷电灾害防御开展检查。

市商务局:对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及违法从事经营行为的检查。

(二)具体安排

1.2020年6月19日在市场监管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承德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预备会,向各参与部门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由牵头部门制定《对市区范围加油站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方案》。

2.牵头部门和三个参与部门相关人员到场,从每个部门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一个检查组,现场分派抽查对象名单,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使其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确定一名检查组组长,确定执法车辆。

3.由检查组组长对被检查对象下发《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或电话告知,给参与联合抽查部门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确定检查行程和组织召集人员实施检查。并负责现场检查时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

4.现场检查完毕,各参与联合抽查部门于7月24日前,将《承德市“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应急局留存建档,全部档案组卷完毕将复印件报市“双随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参与部门填写的本部门检查记录文书,由本部门单独填写并自己留存即可。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要登陆《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部门发现违法案件,依法自行查处,自检查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处理结果。

五、联合抽查工作要求

各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件,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涉及那个部门,就由那个部门负责处理,涉及部门不在此次联合抽查部门内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违法行为。

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