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气象局防雷安全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结合《河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转发<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切实加强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气法函【2020】9号),按照我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情况

在市局党组纪检组的监督下,我局利用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从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库中,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按21%对石家庄市辖区所属的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循化园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抽取。

二、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将防雷纳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防雷安全工作;是否制定企业内部防雷装置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是否将防雷安全隐患纳入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防雷设施是否经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定期检测;防雷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同时具备直击雷防护设施和雷电浪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雷装置存在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是否将防雷设施改造、定期检测经费纳入安全生产投入预算;防雷装置是否与主体工程进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防雷工程是否经过气象主管机构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制定年度防雷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是否建立有关防雷文件、设计安装工程图纸、检测报告、隐患整改意见、规章制度、设备维护维修以及安全培训记录等有关档案;是否建立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防范机制。

三、检查对象

石家庄市辖区所属的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循化园区所有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涉及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四、检查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30日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要充分认识此次内部抽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内部抽查活动扎实开展,成效明显。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必要时,派出防雷技术人员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依规依标准,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开展各项检查。检查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检查工作中做到检查留痕,详细记录检查工作情况,检查中发现需要立案进一步调查的案件,及时交由气象主管机构查办。

(三)各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石家庄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的各项责任,于8月底前向市气象局报送《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及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材料。

(四)执法检查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随机抽查。

六、检查人员

执法人员:刘春梅、高连山。

七、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气象局办公室:0311-83607448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657904

石家庄气象局2020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