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气象局2022年对市区、兴隆县和丰宁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09

按照《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度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决定对市区、兴隆县和丰宁县范围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抽查对象和比例

(一) 抽查对象

综合考虑执法力量和执法成本,此次抽查仅在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和丰宁县范围内开展抽查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将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和丰宁县范围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此次抽查的对象库。

(二) 抽查比例

此次联合抽查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丰宁县均按照5%的比例抽取

二、 抽查内容

按照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抽查及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抽查方法,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

三、 抽查时间

2022年5月9日2022年7月30日结束

四、 联合抽查工作组织实施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由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丰宁县承德市气象执法支队牵头组织,兴隆县气象局和丰宁县气象局配合

具体工作安排:

1.2022年5月9日由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双随机抽查工作预备会,向执法支队、兴隆县和丰宁县征求意见,制定《关于对市区、兴隆县和丰宁县县域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工作方案》。

2.执法支队、兴隆县局和丰宁县局2名检查人员,组成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检查组(执法支队)2人、兴隆县检查组(执法支队2人和兴隆县2人4人,丰宁县检查组(执法支队2人丰宁县2人4人现场分派抽查对象名单,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使其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每组确定一名检查组长,确定检查车辆。

3.由检查组组长向检查对象下发《抽查告知书电话通知,向参与检查人员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确定检查行程和组织召集人员实施检查,并负责现场检查时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

4.现场检查完毕,各参与抽查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抽查告知书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签字后报市局办公室留存建档。并登陆《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时发现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处。

五、抽查工作要求

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抽取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对所有检查项目一次性完成。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处理涉及其它部门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法八项规定精神的违法行为。

联系人:童 俊   13603146361             

              承德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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