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气象局2022年对市区、兴隆县和丰宁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度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决定对市区、兴隆县和丰宁县范围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抽查对象和比例
(一) 抽查对象
综合考虑执法力量和执法成本,此次抽查仅在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和丰宁县范围内开展,抽查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将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和丰宁县范围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此次抽查的对象库。
(二) 抽查比例
此次联合抽查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丰宁县均按照5%的比例抽取。
二、 抽查内容
按照《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抽查及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内容、法律依据和抽查方法,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
三、 抽查时间
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7月30日结束。
四、 联合抽查工作组织实施
此次联合抽查工作由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兴隆县、丰宁县由承德市气象执法支队牵头组织,兴隆县气象局和丰宁县气象局配合。
具体工作安排:
1.2022年5月9日由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双随机”抽查工作预备会,向执法支队、兴隆县局和丰宁县局征求意见,制定《关于对市区、兴隆县和丰宁县县域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工作方案》。
2.执法支队、兴隆县局和丰宁县局各抽2名检查人员,组成市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区)检查组(执法支队)2人、兴隆县检查组(执法支队2人和兴隆县2人)4人,丰宁县检查组(执法支队2人和丰宁县2人)4人,现场分派抽查对象名单,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使其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每组确定一名检查组长,确定检查车辆。
3.由检查组组长向检查对象下发《抽查告知书》或电话通知,向参与检查人员提供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确定检查行程和组织召集人员实施检查,并负责现场检查时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
4.现场检查完毕,各参与抽查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抽查告知书》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签字后报市局办公室留存建档。并登陆《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时发现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处。
五、抽查工作要求
各抽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故不得请假。检查时检查人员同时到场,出示执法证,对所有检查项目一次性完成。检查时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处理,涉及其它部门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期间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违法八项规定精神的违法行为。
联系人:童 俊 13603146361
承德市气象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