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气象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9〕58 号)和《2022年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双随机办〔2022〕2号)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能力,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动态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三)加强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使用和监管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查人员平台使用能力,统一工作流程,确保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四)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强化工作落实。积极探索部门间联合随机抽查、间协同监管的工作方式。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范使用工作平台。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及时利用标签字库完成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局业务科技科市人影中心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

(二)完善联合抽查机制。要进一步理顺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内部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局业务科技科市人影中心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局业务科技科市人影中心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学习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文件,严格执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局业务科技科市人影中心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强宣传培训。积极做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要育服务于监管之中,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认真制定培训计划,既要加强业务培训,又要加强系统使用培训,还要强化对《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工作素质,实现抽查工作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局业务科技科市人影中心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确保年度抽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确保工作闭环。各单位在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置工作,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后续处理”模块,同时在门户网站、省政务服务执法公示版块、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进行公示,坚决杜绝后续处理结果不回填或回填超期等现象。

(四)强化督查力度。市局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强化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以及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防止出现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结果录入错误和超期录入、作废方案等不认真履行检查职责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