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09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河北省气象局和承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2022年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气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两库一单”,做到抽查事项清单年度全覆盖,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主线,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从业、诚信经营,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激发我市气象服务市场活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两库一单”

对《承德市气象局市场主体监管对象名录库》《承德市气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承德市气象局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并且确保抽查事项清单做到《承德市气象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气象监督管理。由气象执法支队负责,将执法人员随机组成执法检查组。由执法队负责从名录库清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给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采用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开展检查时,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支队按照气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气象灾害防御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5.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气象执法支队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气象执法支队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示。

)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部在岗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同时通过日常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增强执法能力。

2.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加强《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应对气象灾害能力。

)积极参加跨部门联合抽查

按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积极参加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恒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丽华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双随机”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

气象执法人员在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