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07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一、办理依据

(一)《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第四条、第五条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申请中提交的内容与所报材料要一致,申请人盖章,原件一份);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申请人盖章,出具单位盖章,原件一份);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申请人盖章,出具单位盖章,原件一份);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通过窗口报送

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受理

(二)审核

(三)作出许可决定

(四)证件(文书)制作与送达

(五)结果公开

四、审批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不收费。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一、办理依据

(一)《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第四条、第五条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中提交的内容与所报材料要一致,申请人盖章,原件一份);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申请人加盖公章,出具单位盖章);

3)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原件,申请人加盖公章,出具单位盖章),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二)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通过窗口报送

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受理

(二)审核

(三)作出许可决定

(四)证件(文书)制作与送达

(五)结果公开

四、审批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4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审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