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气象局2023年跨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及防雷安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2

为贯彻落实委、政府和气象局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 400—2017)等标准,结合气象局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定于2023年9-11月开展2023年跨部门防雷安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督导检查,排查重大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提升被检查单位对气象灾害防御及防雷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抽查事项及内容

牵头发起部门:市气象局

配合参与部门:市应急管理局

抽查主体: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抽查比率:20%

抽查事项1.市气象局检查事项: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行政检查。

2.市应急管理局检查事项: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的检查。

三、组织方式

气象灾害防御及防雷安全抽查对象、抽查人员在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的监督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市气象局按照实施方案抽取检查对象,派发相关抽查部门。

(二)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无故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对于发现的重大气象灾害和防雷安全风险隐患,要严肃处理,责令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整改。

(三)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

附件:石家庄市气象局2023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及防雷安全抽查名单

石家庄市气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