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2020年,河北省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河北气象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站位,强化对气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气象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省局党组在推进全省气象部门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气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气象法治工作列入党组议事内容,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抓好组织落实。省气象局积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气象法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督导落实。2020年,全面完成了《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目标任务事项和中国气象局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依法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1.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修订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罚没事项清单。完成河北省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度,优化自贸区行政许可事项2项。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项目与省政务大厅的对接工作,气象行政许可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依法认定防雷检测机构资质13家,完成省外防雷检测机构登记24家。

2.加强行政执法,推进京津冀协同监管。联合京津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依法规范京津冀区域防雷检测技术服务行为。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气象灾害防御、防雷安全、气象预报信息服务、人影作业安全等领域开展随机抽查检查43家。整顿防雷检测市场,对163家检测机构开展防雷检测机构质量考核,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组织19家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开展防雷和升放气球资质挂靠行为专项整顿活动,组织全省118家检测资质单位进行自查整改。

3.加强气象安全监管,推进防雷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气象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数据库,印发《河北省雷电灾害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指南》,推动雷电灾害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围绕防雷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实施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4.推动形成社会参与治理气象事务新格局。培育壮大社会组织,促进“河北省防雷减灾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鼓励参与治理气象事务。指导协会开展防雷技术培训9期,监督协会开展防雷检测人员能力评价。

(三)完善气象法律制度,推进气象立法和标准化工作

1.加强立法调研,开展气象法规制度评估。开展《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完成了民法典涉及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订完成《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面向全省开展气象法规制度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对气象领域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回头看”,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深化气象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制修订。优化标准化工作机制,印发《河北省深化气象标准化工作改革专项行动计划》,完成省气象标委会换届。加强标准项目制修订,印发《河北省气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4项标准制修订项目获准立项,6项标准被批准发布。推行“执行标准清单”制度,强化标准在气象业务、服务和行业管理中的“硬约束”地位。

(四)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健全制度体系,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中共河北省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河北省气象局工作规则》,规范了省气象局集体研究的事项清单。严格遵循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以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规范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我局聘用法律顾问1名,局机关具有律师资格的公职律师1名。修订《河北省气象局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了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决策水平。

(五)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公信力

1.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2018-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全省气象部门“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对“三项制度”及相应的清单、流程和标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

2.加强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将行政执法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省240余名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推荐执法骨干参加中国气象局行政执法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全省气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六)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办法、依法行政社会投诉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监督、专家监督、内部纠错等执法监督体系。修订气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和制约。注重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社会信件、网上留言的研究分析,主动做好解释和化解工作,全年未发生应诉和复议案件,没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事项。

2.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气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制订《河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河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七)加大学法用法和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1.强化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重点工作。将普法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制订年度普法计划,认真实施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法律进”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具有气象特色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工作。制作《民法典》《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宣传片,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传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实行精准普法。

2.落实学法制度,提高法治水平。将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列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年度培训必修课程,将通过法律知识考试作为干部提拔的必要条件。全省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和民法典学习,组织培训和法律考试,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气象信息服务方面的法规制度尚不健全,需要配套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对象主要为危化场所、矿区和旅游景点等高危行业,点多线长面广、交通不便,需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河北省气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气象社会治理体系,结合河北省气象法治实际,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全面提高气象法治建设效能,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开展气象法治建设专项考核,优化完善考核制度。二是完善气象法律制度,推进《河北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立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提升气象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修订《河北省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气象行政许可流程和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证便民”;完善全省气象执法责任监督制度,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推动气象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可办”,提升气象政务服务和气象行政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制度规范,继续开展雷电防护装置随机抽查和检测机构质量考核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防雷检测信息化监管系统和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防雷信息化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