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以下简称质量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冀气规〔2019〕2号)有关要求,省气象局决定自2021年8月起,由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开展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9、2020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资质的25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见附件1);

(二)2021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7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2)

(三)2020年度未在河北省开展业务的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3)。

二、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

1.河北省气象局颁发资质的检测资质单位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所列检测项目;

2.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提交的《在河北省开展业务情况调查表(2020—2021年度)》所列检测项目。

(二)考核内容

《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

三、考核方式

本次质量考核分为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2种方式。其中资料检查指从年度报告和业务情况调查表中随机抽取5个检测项目,对其全部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项目验证指从该5个检测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验证。

四、考核方法

按照《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表》逐项目进行评分。对存在一票否决项所列情况的,执行一票否决。

五、考核时间

2021年8月中旬至2021年12月下旬。

六、考核组人员组成

本次质量考核共设3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设组长1名,成员2-3名。组长及考核组成员分别从组长库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七、其他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不给基层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做好质量考核工作。

3.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0311-67108021;边  芳,联系电话:0311-67108853。

 

附件1:2019、2020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资质的25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docx

附件2:2021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7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docx

附件3:2020年度未在河北省开展业务的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