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河北省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8日 2019年07月18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河北省气象局关于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省气象局9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二、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三、除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气象台站迁建审批;

四、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

五、雷电灾害鉴定;

六、迁移大气本底站、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的审核转报;

七、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备案;

八、涉外气象探测站(点)设立的审核转报;

九、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

716日起,以上事项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气象局原业务处室或者政务服务大厅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0311-67108853

特此公告!


河北省气象局

2019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