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2020年11月06日 文号:冀气办发〔2020〕64号
效用状态:有效

​​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单位管理,规范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省气象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河北省气象局决定自202011月中旬,开展2020年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单位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排查气象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漏洞,提高气象预报及信息传播的规范性,保障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及时、准确、有效。

二、检查事项及内容

(一)检查事项

对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非法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是否存在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是否存在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是否存在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是否存在违反气象信息服务备案规定的;是否存在从事气象信息服务,逾期未向所在地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是否存在冒用他人名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是否存在气象信息服务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行为的。

三、组织方式

2020年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由河北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牵头,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人员的监督下,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分别是杨敏(执法证号S470001043)、苗菊萍(执法证号S470001075),从气象信息服务单位数据库中随机选择抽取2个单位进行行政检查,分别是保定市华云气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银图广告公司

四、有关要求

1.有关设区市气象局、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

2.检查组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发现的重大气象预报及信息服务漏洞,要严肃处理,责令企业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整改。

3.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职尽责。

联系人:权畅 联系电话:0311-67108824


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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