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河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06日 2020年11月06日 | 文号:冀气函〔2020〕321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对京津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为强化京津冀区域协同监管,防范和化解防雷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经京津冀三省气象部门协商,决定开展2020年京津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联合抽查随机抽取的雷电装置防护检测机构共3家,分别是:廊坊市环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市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1.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2.检查内容:
(1)检测机构是否取得检测资质证;
(2)检测资质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是否存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行为;
(4)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行为;
(5)检测机构取得资质证后是否符合资质条件;
(6)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等级范围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
(7)检测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8)是否与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所使用的防雷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行为;
(9)是否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11月15日至12月10日,具体时间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四、检查人员
组长:何 军
组员:俞勇佩、银 峰、杨保东、孟震宝
五、有关要求
1.请有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请廊坊市气象局配合做好检查相关工作。
2.检查组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要严肃处理,责令企业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整改。
3.检查组要严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职尽责。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0311-67108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