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河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8日 2021年03月18日 | 文号:无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北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提交2020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和《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冀气规〔2019〕1号)有关规定,现就报送2020年度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一)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
(二)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二、报告内容和方式
(一)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邮寄方式将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表(2020年度)》(见附件)报送至河北省气象局。
(二)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还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录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https://zwfw.cma.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2020年度报告(账户为各单位申报时注册的账户)。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按时、如实填报。河北省气象局将在质量考核和随机抽查等工作中,对各资质单位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核实。逾期未报送或者未如实填报年度报告的,河北省气象局将推送有关情况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者“信用中国”等国家信用系统。
(二)联系人:边芳,联系电话:0311-67108853,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178号河北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表(2020年度).xlsx
河北省气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