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河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9日 2021年08月09日 | 文号:无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分期分批做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以下简称质量考核)工作,根据《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冀气规〔2019〕2号)有关要求,省气象局决定自2021年8月起,由河北省气象行政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开展2021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9、2020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资质的25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见附件1);
(二)2021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7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2)
(三)2020年度未在河北省开展业务的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3)。
二、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
1.河北省气象局颁发资质的检测资质单位提交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所列检测项目;
2.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提交的《在河北省开展业务情况调查表(2020—2021年度)》所列检测项目。
(二)考核内容
《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
三、考核方式
本次质量考核分为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2种方式。其中资料检查指从年度报告和业务情况调查表中随机抽取5个检测项目,对其全部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项目验证指从该5个检测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验证。
四、考核方法
按照《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表》逐项目进行评分。对存在一票否决项所列情况的,执行一票否决。
五、考核时间
2021年8月中旬至2021年12月下旬。
六、考核组人员组成
本次质量考核共设3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设组长1名,成员2-3名。组长及考核组成员分别从组长库和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七、其他要求
1.各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不给基层和企业增加额外负担,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做好质量考核工作。
3.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0311-67108021,
边 芳,联系电话:0311-67108853。
附件1:2019、2020年取得河北省气象局颁发资质的25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docx
附件2:2021年在河北省气象局登记的17家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docx
附件3:2020年度未在河北省开展业务的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docx
河北省气象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