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河北省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3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河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分期分批做好2023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省气象局决定自2023年4月起,开展本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3年度申请资质延续的3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1)。
(二)2022年度质量考核中未开展业务的2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见附件2)。
(三)2023年度接受河北省气象局监督管理的外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自2023年5月起每月更新,见河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公告)。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至10月。
各考核对象的具体考核时间以考核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方式、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方式
质量考核包括资料检查和项目验证。其中资料检查指从考核对象2022年度全部检测项目中随机抽取5个,对其全部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项目验证指从该5个检测项目中随机抽取1个进行现场验证。
(二)考核方法
按照《河北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表》逐项目进行评分。对存在一票否决项所列情况的,执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组人员组成
本次质量考核共设2个考核组,每个考核组设组长1名,成员3~4名,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五、其他要求
(一)各考核对象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考核工作,按要求做好准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真实材料的,将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二)考核组要严格依据考核标准做好质量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效廉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给基层和考核对象增加额外负担。
(三)联系人:李小龙,联系电话:0311-67108021,
边 芳,联系电话:0311-67108853。
附件:1.2023年度申请资质延续的3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2.2022年度质量考核中未开展业务的2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