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解读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07日 2018年11月07日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解读

一、《清单》出台的背景
    2018年3月,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目前,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已对防雷安全监管责任予以明确,尚需制定《河北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对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予以明确,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落地。
    二、《清单》制定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防雷安全生产管理,不折不扣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清单》共16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点单位的认定。《清单》对重点单位的认定范围予以划定,具体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清单由市、县气象主管机构向社会公开。
    (二)明确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把防雷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出专门经费,纳入安全生产经费预算,用于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整改。
    (三)健全日常管理制度。《清单》对重点单位防雷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了规定,包括健全防雷安全管理机构、制定本单位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明确防雷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地址和管理员等变更事项、标识重点部位场所和设施、接受监督检查等。
    (四)核验检测资质单位信息。《清单》规定了重点单位应当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业务人员委托书、检测机构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现场检测技术人员姓名及其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确保资质真实有效和检测技术人员在册。
    (五)报送检测报告和隐患整改结果。《清单》规定在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完成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送检测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测机构、检测时间、检测报告与结论、问题隐患、整改计划等。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在整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整改结果。
    (六)日常管理事项。《清单》对重点单位的防雷装置日常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和培训、雷灾上报、雷电预警、档案管理予以规定。
    《清单》还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重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