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河北省气象局机关(以下简称本机关),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he.cm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178号;邮编:050021;联系电话:0311-671088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气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我省气象部门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河北省气象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5条,涵盖了公开年报、文件、行政执法、财政资金、人事信息等领域。其中,机构职能信息42条,对外公开文件22件,行政执法类信息18条,财政资金和招标采购信息10条,人事信息44条,其他信息19条。

2.强化媒体信息发布。印发了宣传工作要点,统筹宣传力量,围绕重大过程服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十三五”现代化成就及时高效开展宣传,公开我省气象事业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集中采访4次,其中局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新闻通稿120篇,接待媒体采访60余次;积极策划系列宣传7次,在中央媒体刊发稿件12篇,省内主流媒体刊稿85篇;在中国气象报发表文章326篇,在CMA网站发表文章549篇;在省局政府网站“省局动态”栏目、省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及时更新工作信息。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和回复,全年共接收有效公众留言36条,办结36条,办结率达100%,有效加强了政民互动。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照新条例要求进行了认真办理,其中2件为申请气象数据,按照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予提供,告知申请人获取气象数据的途径和方法;1件为开具气象证明,不符合新《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未予受理。

4.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按照新条例要求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工作,人工迁移了600余条信息,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栏目设置,完善了公开机制,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按照国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持续做好网站工作,建立了日常读网检查机制。充分利用“河北天气”微博、微信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要求积极转载上级信息,发挥气象矩阵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比较薄弱,表达角度存在业务部门思维,与回应社会关切存在一定偏差;二是依申请公开处理还不够规范,办理和归档制度有待完善;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还需进一步规范,媒体阵地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