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雄安新区气象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新区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政府集中采购6项,其他0项,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明确责任,指定具体人员负责落实,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局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不断完善新区气象局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审查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合法、合规、及时、准确。

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局内监督评价体系,不断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对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汇总,紧盯任务目标,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8350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公众期望值高,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规范。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组织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2.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度和及时性,切实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对《条例》内容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