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时限和内容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样本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承德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4-2073340。

2020年,承德市气象局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气象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大“五公开”力度,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0年,我局机关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49条,全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及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是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0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0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承德市气象局公开的信息化水平和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亟需进一步拓宽,干部职工对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承德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与目录,完善相关工作;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继续深化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公开,为公众防灾减灾、趋利避害提供有效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