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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气象局关于切实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3-10-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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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防雷重点单位:

市气象局在日常防雷安全巡察检查中,发现防雷制度及设施存在问题及隐患,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了书面通报、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现将具体问题整理如下,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参考问题自查整改,杜绝发生。

1.未明确法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防雷第一负责人;

2.未明确防雷安全负责人;

3.未明确防雷安全责任部门;

4.未安装防雷装置;

5.未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6.扩建部分无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7.未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及响应措施;

8.无雷电防护重点部位示意图;

9.未在重点部位设置雷电防护装置安全警示标识;

10.检测报告未上传全国防雷减灾平台;

11.无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2.未建立雷击灾害报告制度。

13.未组织雷电灾害防御应急演练;

14.未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

15.无SPD维护记录;

16.接闪器不能保护屋角;

17.防雷安全负责人需加强防雷安全相关情况学习;

18.隐患记录不明确;

19.未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联系人及职责;

20.无撤离通道路线和方案;

21.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不规范;

22.未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演练;

23.低压总配电箱(东北角)未加装防感应的避雷器。

请各单位对照以上问题,进一步检查各单位安全设施,进一步避免雷电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等严重损失、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邯郸市气象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