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23〕—50)要求,市气象局对牵头起草实施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行政规范行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于《石家庄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予以保留。
二、没有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石家庄气象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