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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修改并公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3-01-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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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河北省发布2023年第1号省政府令,公布并施行了修改的16件省政府规章,作为全国首部单灾种气象灾害防御的政府规章——《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此次修改公布之列。

《办法》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来,在防范应对全省历次暴雨灾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改,主要是适应气象防灾减灾面临的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并发重发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各地和本省成功防范应对暴雨灾害的经验做法,重点完善了以暴雨预警为先导的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办法》此次修改突出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增加“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等相关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暴雨灾害各级别应急响应时县级以上政府的第一责任人全部调整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以暴雨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对有关部门在分级应急响应中采取的联动措施作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特别是高级别预警下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